• 公示公告

    翠竹路與惠州大道交叉口西側地塊(無錫市洛社米蘭幼兒園新建工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翠竹路與惠州大道交叉口西側地塊(無錫市洛社米蘭幼兒園新建項目地塊)位于無錫市惠山區,312國道以北,惠州大道以西、翠竹路以南無錫藍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東規劃總面積9416.5平方米。目前地塊空置待開發,種植有少量蔬菜等農作物。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據第五十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110月江蘇翰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受無錫市惠山區洛社鎮人民政府委托,對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工作。

    1、第一階段污染狀況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地塊歷史利用情況基本清楚,作為業企業用地和農田使用;未來規劃為幼托用地,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該用地屬于服務設施用地(R22),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36600-2018中所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地塊內無歷史工業企業,南側曾存在多家建筑裝飾類商戶;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現存及歷史工業企業主要包括:無錫藍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博耳電力儀表有限公司、無錫飛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無錫紅果樹木業有限公司、無錫賽飛塑膠機械有限公司、張鎮加油站、無錫東升汽車維修有限公司、無錫東方龍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東風標致東方龍泰4S店)、無錫常久柴油機制造有限公司、無錫市先得生化有限公司、無錫市先得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無錫市光輝噴塑廠、無錫市通業機械設備廠等,在其經營過程可能會對本地塊土壤、地下水造成潛在污染,識別的特征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石油烴類、氟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半揮發性有機物(萘)、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酸堿度、甲基叔丁基醚等因此本次調查需進入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第二階段調查結果

    1)土壤環境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共設置了12個土壤監測點位(包括1個對照點位),單點調查深度6.0m。在此調查深度范圍內,所有土壤監測點位中沒有發現不明固體廢棄物。現場共采集土壤樣品108個,送檢48(不含質控樣品),檢測項目包含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1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基本項目),包括pH、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和石油烴(C10~C40石油烴(C6~C9)、甲基叔丁基醚氟化物。

    檢測結果顯示,土壤樣品中銅、鎳、砷、汞、鉛、鎘被檢出,石油烴(C10~C40)、氟化物被檢出,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甲基叔丁基醚、石油烴(C6~C9均未檢出所有因子檢出含量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相應風險篩選值;土壤氟化物檢出含量滿足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控值》(DB4403-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地下水環境

    地塊內共布設不在同一條直線上的地下水監測井3地塊外布設1個地下水對照點,共采集地下水樣品4(不含質控樣品)。檢測項目為pH值、氟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氨氮、耗氧量、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亞硝酸鹽、可萃取性石油烴、重金屬(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26種、半揮發性有機物11

    檢測結果顯示,7種重金屬檢測項目砷、汞、鉛被檢出;可萃取石油烴(C10~C40)被檢出;常規因子氟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氨氮、耗氧量、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亞硝酸鹽有檢出;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C6~C9)、甲基叔丁基醚等未檢出所有因子檢出濃度水平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地下水石油烴(C10~C40濃度水平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一類用地地下水標準

    3)地水環境

    地塊內共布設1個地表水采樣點位,共采集地水樣品1和底泥樣品1個(不含質控樣品)。檢測項目與地下水相同

    地塊內共布設1底泥采樣點位,共采集底泥樣品1個(不含質控樣品)。檢測項目與土壤相同

    檢測結果顯示,地表水樣品中參考石油烴(C10~C40濃度水平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一類用地地下水標準,其余檢出因子濃度水平滿足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水標準限值;河道底泥各因子檢出含量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36600-2018中相應限值標準中一類用地限值標準;底泥氟化物濃度滿足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控值》(DB4403-2020) 中的第類用地篩選值標準

    綜上所述,本次調查地塊中土壤及地下水監測項目檢出結果均符合相應標準,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滿足后續規劃用地(R22中的幼托用地)要求,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和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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