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查地塊位于江蘇省無錫市經濟開發區華莊街道,高運路以北、浪新路以東、大通路以南、運河西路以西,占地面積約 5223m2。根據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和衛星圖等資料分析,該地塊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之前為農田,京杭運河支流從地塊北部東西向流過,七八十年代后逐漸變為民宅,2009年至2010年民宅拆除,2021年至2022年京杭運河支流填平,后地塊一直為空地。
根據無錫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無錫經濟開發區分局2022年三月出具的地塊規劃條件可知項目地塊為工業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及《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文件的要求,為了幫助業主識別地塊以及地塊周邊由于當前或歷史的生產活動所引起的潛在環境問題和責任,了解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防止地塊用地性質變化及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帶來的環境問題,需進行地塊環境調查,確定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狀況。
受無錫市經濟開發區建設局的委托,江蘇春越低碳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單位”)對浪新路與嘉業路交叉口東北側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以了解目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狀況,并對后續土地開發建設給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階段調查結論:
資料搜集:根據歷史影像和人員訪談,該地塊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之前為農田,京杭運河支流從地塊北部東西向流過,七八十年代后逐漸變為民宅,2009年村落拆除為空地,2021年地塊內京杭運河支流被填埋,地塊內土地平整,至今未發生過變化。地塊外東北側和北側原為村莊、農田和企業,現為無錫萬華機械有限公司;西側原為村莊和農田,現為無錫裕昌汽車部件工業有限公司;南側原為農田,現為無錫大昌機械有限公司;東側原為農田和空地,現為空地及運河西路。
現場踏勘:目前地塊內為地面平整的綠化帶。踏勘現場均未發現疑似污染痕跡及固廢堆存的情況。地塊外東北側和北側現為無錫萬華機械有限公司;西側現為無錫裕昌汽車部件工業有限公司;南側現為無錫大昌機械有限公司;東側現為空地及運河西路。
污染識別:基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獲取的資料,調查地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存在,地塊周邊企業有無錫大昌機械工業有限公司、無錫裕昌汽車部件工業有限公司、無錫萬華機械有限公司,歷史上存在無錫市紅旗染化有限公司、無錫夏新織造有限公司,綜合分析認為,本次調查重點關注地塊內可能的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苯、甲苯、苯乙烯等。
第二階段調查結論:
調查方案:本次調查地塊內布設6個土壤監測點,共計31個土壤檢測樣品(包含3個平行樣,4個對照點樣品);地塊內布設3個地下水監測點,共計5個地下水檢測樣品(1個平行樣,1個對照點);地塊外設置1個水土復合對照點。地塊周邊河道取1個地表水和1個底泥樣品。土壤和地下水各設置1個全程序空白樣和1個運輸空白樣。
本次調查土壤/底泥檢測因子為pH、《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項目45項、石油烴(C10-C40);地下水、地表水檢測因子有《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表一項(微生物指標和放射性指標除外),其余與土壤一致;地表水檢測因子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一項(微生物指標除外),其余與土壤一致。
檢測結果:本次調查土壤/底泥樣品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地下水樣品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的地下水IV類標準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上海市生態環境局)(2020年3月)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表水樣品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
結論:經地塊調查的歷史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采樣分析,本次調查地塊范圍內基本沒有環境風險,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