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擬建東璟家園保障住房項目F1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擬建東璟家園保障住房項目F1地塊位于無錫市錫山區東亭街道。該區域桐新路以東、東璟路以南、桐新路以北、柏木橋港以西。調查區域地理位置見圖1.1-1所示。擬建東璟家園F1地塊位于東璟路與桐新路交叉口西北側,面積約31218m2。該地塊在本調查開展之時為閑置空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防治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無錫市住房保障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蘇翰源環境科技咨詢有限公司(調查單位)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本次調查共分為2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對調查地塊及周邊區域進行了環境分析和污染識別;第二階段通過現場采樣和實驗室分析判斷區域內土壤和地下水是否收到污染。
    1.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了解到本次調查地塊1998年前為農田、民用設施;1998年無錫國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建廠并開始生產;2003年無錫富麗運輸有限公司、無錫東方久一商貿有限公司、無錫麥高電器有限公司建成并開始生產運營;2013年無錫國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停產并退出該地塊;2017年無錫富麗運輸有限公司停止運營并退出該地塊;2019年無錫東方久一商貿有限公司、無錫麥高電器有限公司相繼停產搬遷退出該地塊,該地塊閑置至今。
    調查期間進行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工作,識別出了11個潛在污染源區域:原富麗運輸有限公司車輛駐停區域、原東方久一工貿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區域、原東方久一工貿有限公司倉庫區域、原麥高電器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區域、原麥高電器有限公司倉庫區域、原國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區域、原國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倉庫區域、原臨時停車場車輛駐停區域、原興達泡塑新材料生產區域區域、原興達泡塑苯乙烯罐體存放區域。特征污染物識別為苯乙烯、Vocs、Svocs、重金屬和總石油烴。
    綜上:根據資料收集分析、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情況,地塊內存在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情形,建議進行第二階段地塊環境調查。
    2.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調查布點與采樣分析: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和系統布點法相結合的方法,地塊內共布設17個土壤監測點位(S1-S17)、5個地下水監測點位(GW1-GW5),地塊外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位(DZ1)和1個地下水對照點位(GWDZ1)。
    本次調查監測因子如下:
    土壤部分:45項(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pH值、石油烴(C10~C40)、部分樣品測有機氯農藥。
    上述監測因子涵蓋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項“基本項目”和地塊特征污染物。
    地下水部分:pH、45項(GB36600-2018表1)、石油烴(C10-C40)、氨氮、耗氧量。
    調查結果:
    調查地塊范圍內所檢測的土壤樣品中,7種重金屬檢測項目中銅、鎳、砷、汞、鉛、鎘被檢出,石油烴(C10-C40)被檢出,揮發性有機物中部分檢測項目有檢出,其中檢出值均小于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半揮發性有機物中部分檢測項目有檢出,其中檢出值均小于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有機氯農藥及氯苯類化合物中全部檢測項目均未檢出。
    調查地塊范圍內所檢測的地下水樣品中,7種重金屬檢測項目中砷、鎘被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檢測項目均未檢出;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
    3.結論:
    本地塊內所有采集的土壤樣品對應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所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本地塊內所有采集的地下水樣品對應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規定的Ⅳ類水標準限值。
    綜上所述,本次調查地塊范圍內基本沒有環境風險,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和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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