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醫藥地塊位于無錫新吳區新陽路與金城東路交叉口東北側,西側為新陽路、北側為待建空地、東側為新風路、南側為金城東路,可建設用地面積約62234平方米。該地塊原為農田。目前地塊內構筑物等已拆遷完畢,地塊未來規劃為工業用地(M1),屬于二類用地。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據第三十六條“實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應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2021年10月,無錫精緯計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受無錫市新吳區土地儲備中心委托,對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工作。
1、第一階段污染狀況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地塊歷史利用情況基本清楚,作為農田和閑置用地使用;地塊周邊存在若干企業,在其生產過程可能會對本地塊土壤、地下水造成潛在污染,因此本次調查需進入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第二階段調查結果
(1)土壤環境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共設置了11個土壤監測點位(包括1個對照點位),單點調查深度6.0m。在此調查深度范圍內,所有土壤監測點位中沒有發現不明固體廢棄物。現場共采集土壤樣品99個,送檢49個(含現場平行樣),檢測項目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表1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基本項目)”,包括pH、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和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和表2中的總石油烴(C10-C40)及有機農藥類。
檢測結果顯示,土壤樣品中銅、鎳、鎘、鉛、砷、汞、六價鉻均有檢出,石油烴(C10~C40)部分檢出,其他均未檢出。所有檢出因子濃度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
(2)地下水環境
地塊內共布設不在同一條直線上的地下水監測井4口(包括1個對照點位),共采集地下水樣品5個(包括現場平行樣)。檢測項目為pH值、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可萃取性石油烴、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類。
檢測結果顯示,7種重金屬檢測項目中砷、鎘、汞檢出,可萃取石油烴(C10-C40)被檢出,氨氮和耗氧量有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檢測項目均未檢出,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有機農藥類均未檢出。所有檢出因子濃度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
綜上所述,本地塊土壤與地下水所檢出指標都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標準限值。無需啟動詳細采樣調查工作和風險評估工作。該地塊滿足規劃用地土壤與地下水質量要求,可用作第二類用地中的工業用地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