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揚州市江陽東路北、徐凝門路西E3-21B-03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防治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政府文峰街道辦事處委托揚州市訊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調查單位)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本次初步調查共分為2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對調查地塊及周邊區域進行了環境分析和污染識別;第二階段通過現場采樣和實驗室分析判斷區域內土壤和地下水是否收到污染。

    場地描述:

    揚州市江陽東路北、徐凝門路西E3-21B-03地塊位于揚州市廣陵區文峰街道江陽東路北、徐凝門路西,地塊面積約46449.56m2調查區域地理位置見圖1.1-1所示。

    地塊1983年前為居民區和空地,1983~1990年地塊內新建揚州渡江加油站、揚州市鑫升物資貿易公司、揚州市生產資料總公司、揚州市金屬材料總公司、揚州市化工輕工總公司、揚州機電設備總公司、揚州市商業銀行和汽配城,所在區域用途轉變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和倉儲用地(M),期間無變化,直至2012年地塊內居民區、鑫升物資、金屬材料公司、化工輕工公司、商業銀行均拆除為空地,之后地塊除2016年部分空地改造為停車場,其他基本無變化,20214月汽配城和加油站拆除并平整為空地,目前地塊內為空地和停車場。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住宅用地(R2)、社會停車場用地(S42)。

    調查布點與采樣分析: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和分區布點法相結合的方法,地塊內共布設17個土壤監測點位(S1-S17)、11個地下水監測點位(GW1-GW11),地塊外布設2個土壤對照點位(DZ1DZ2)和2個地下水對照點位(DZGW1DZGW2)。

    本次調查監測因子如下:

    土壤部分:45項(重金屬7+揮發性有機物27+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pH值、石油烴(C6~C9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

    上述監測因子涵蓋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45“基本項目”、《加油站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指南 DB 32/T 4003—2021》中要求的加油站地塊特征污染物地塊特征污染物。

    地下水部分:pH45項(GB36600-20181)、石油烴(C6~C9石油烴(C10-C40)、甲基叔丁基醚、色度、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鋅、鋁、揮發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

    上述監測因子涵蓋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45 基本項目、《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137 “基本項目”、《加油站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指南 DB 32/T 4003—2021》中要求的加油站地塊特征污染物地塊特征污染物。

    調查結果:

    土壤樣品中,7種重金屬檢測項目中除鉻(六價)之外,銅、鎳、砷、汞、鉛、鎘被檢出27種揮發性有機物中,氯甲烷、二氯甲烷、1,4-二氯苯有檢出,但均未超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11種半揮發性有機物中,指標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指標有檢出,但未超過對應風險篩選值石油烴C6~C9甲基叔丁基醚均未檢出。各檢測指標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樣品中pH呈中性,重金屬僅鎘、鉛、砷檢出,濃度水平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類水標準限值;揮發性有機物中僅有四氯化碳有檢出,但未超過Ⅳ類標準限值;半揮發性有機物未檢出;常規指標滿足類水標準限值要求;石油烴(C10-C40指標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 中標準,石油烴(C6-C9、甲基叔丁基醚均未檢出,地下水環境狀況可接受。

    調查結果:

    本地塊內所有采集的土壤樣品對應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所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本地塊內所有采集的地下水樣品對應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規定的類水標準限值。

    綜上所述,本次調查地塊范圍內基本沒有環境風險,不需要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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